摘要
教育作为有目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与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人的发展中起着重大的作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共同承担着向社会培养人才的责任,不可顾此失彼,有所偏颇。教育应回归自然、遵循自然的天性,也就是要求儿童在自身的教育和成长中取得主动地位,无须成人的灌输、强迫,但是适当的吃苦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创造力的培养也是不可或缺的。教育环境对塑造儿童个性的影响是不可逆转的。学校的"替代父母"的职责更多的保护了学生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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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