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函[2019] 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