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5月,苍南县某养兔户与苍南县某兽药经营部发生使用清瘟败毒散、硫酸新霉素、盐酸土霉素、氟苯尼考粉等4种兽药是否导致长毛兔死亡的纠纷。据养殖户反映,服用兽药经营部推荐的4种兽药的次日,即发生重大死亡,5 d内死亡50%左右,最终死亡率接近100%。据兽医技术人员临床观察,患兔无腹泻症状,精神沉郁;尸体解剖气管充血,部分心膜积液。临场兽医人员怀疑死因是兔瘟,但缺乏相关诊断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