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办函〔2022〕4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2022年3月24日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