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国家持续推动科技体制改革。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国家财政资助项目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明确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虽然上述改革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确立了新的制度框架,但权责配置仍存在缺陷,未能有效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权责配置困境主要集中在职务发明人原始所有权和国家财政资助项目科技成果的管理责任这两大制度性问题上。本文对职务发明人原始所有权的正当性和科技成果转化责任优先于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责任的合理性进行了理论分析,进而提出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权责配置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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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