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名义电子商务区域增值税负是区域电子商务增值税收入与区域GDP之比,根据2012—2016年的数据,计算我国八大经济区域的区域间和区域内电子商务增值税负的塞尔指数,研究结果表明,区域B2B销售额的高低与区域B2B增值税负的高低具有一定同向性关系;区域B2C增值税负高低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明显的相关性。区域B2B增值税负总差异主要是由区内差异造成的,电子商务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对总差异的影响始终位于前列。2012—2016年间,区际B2C增值税负差异趋势呈倒V型,且大大高于区域B2B增值税负差异,而区域B2C增值税负总差异主要是由区际差异造成的,各地区内部税负差异趋向收敛。2012—2016年间区域C2C增值税负总差异变化趋势呈倒V型,区内差异是总差异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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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