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异质性债务视角,采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2012—2015年的相关数据,实证检验异质性债务、内部控制与非效率投资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金融性负债并不能有效发挥负债的相机治理作用,而期限更短成本更低的经营性负债对债务人的约束更强。在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后,公司治理更加规范,财务报告传递的信息越可靠,减轻了来自逆向选择的信息不对称和代理冲突,有效抑制非效率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