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告[2020]20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0号,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以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以下简称《生产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以下简称2020年第47号公告),规范全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现就贯彻执行《生产办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