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基本案情陈某系A、B、C三家公司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于某系A公司经理。陈某与于某合谋利用上述公司开展电子竞技竞猜业务。2020年7月,A公司与D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D公司为A公司的电子竞技竞猜平台提供比赛内容、场次、数据、赔率等信息(该类数据支持俗称“操盘”,广泛用于博彩活动);若A公司在一个周期内盈利,则其盈利总金额的15%归D公司,85%归A公司;若A公司在一个周期内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