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学院教授过去的三大职能,“教学”、“服务”、“研究”的内涵,将都发展重大的变化。“新型商学院教授”的职能将会是“课程内容的讨论者、实践活动的领导者、商业价值的塑造者、管理思想思辨者”。尽管自2018年开始徐淑英教授和陈方若院长在推动实践上要么大声疾呼,要么积极行动,但是可以说其实收效甚微。然而,GPT技术将逐步拥有过去商学院教授具备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也正是因为GPT拥有了这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