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离婚冷静期"作为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中的一个亮点,在多家法院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离婚冷静期"写进法典,这是对家事审判改革的进一步肯定。但是,不论是在立法文件还是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冷静期"适用案件类型、适用阶段以及启动方式和终止方式仍存在一定的规制空白。因此,需要进一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完善建议,使"离婚冷静期"制度能够在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