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江西法政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传承了留日法政速成教育模式,具有速成功利和抢滩占位的办学目的。由于生源素质偏低,师资又不稳定、教材缺乏系统,教学管理失序,近代江西法政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存在诸多问题。尽管省内各法政专门学校毕业生事实上发展成为地方政法各界主力军和新的士绅标杆,但他们在促进地方法治和保障民权方面的作用不宜高估。在求仕为官与致用为民之间,他们也未能完美结合起来,充其量不过是废除科举之后衍生出来的一个新官僚与新士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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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