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在秦代主要职责是制造和管理乐器,掌管俗乐。汉代初期仍设有乐府机构,至文、景之际曾被罢黜,至汉武帝时重立乐府。汉武帝"乃立乐府"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恢复了这一曾经被废除的音乐机构,而且大大地扩展了其职权范围,提高了它的地位,使之成为一个集乐器制作与管理、俗乐采集与整理、百戏改编与排演、郊祀以及其他娱乐场合的歌舞演出等为一体的专职音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