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执行偏差会导致政策执行的非预期结果。基于对中国北方五地荒漠化防治的案例分析,探讨中国政策执行的不良偏差问题在荒漠化防治中的表现与机制。基于政策偏差程度和偏差成因两个维度构成的四象限,将荒漠化防治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归纳为四类:扭曲的地方利益观和政绩观导致的象征性执行、制度约束缺乏导致的替代性执行、政策执行素质以及创造性政策执行缺乏导致的机械性执行、目标群体参与性不足导致的抵制性执行,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执行偏差矫正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