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被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为法定的证据之一,确定了其法定证据的地位。婚姻家庭案件,作为民事案件中的一大类,更加贴近民众的生活,也容易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本文将从婚姻家庭案件的角度出发,来研究电子数据类证据收集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