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籍所见魏晋南北朝时期“肿足”,是一种多发于江南地区的脚部疾病,甚至多有截肢者。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的“肿足”与“踵足”“肿病”等称谓有关。“肿足”与其他疾病的记注方式有相似之处,如“盲/聋/雀(截)/刑+两+目/足/手”“盲/聋/雀(截)/刑+左/右+目/足/手”等。作为户籍简册中的“肿足”内容,成为赋役征发的重要依据。这一时期“肿足”等残疾多见于史的现象,既是自然原因所致,也是一种历史书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