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近海捕捞业经营主体历经多次变革,是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表征。文章对我国重要渔区舟山普陀区和威海荣成市的渔业经营主体演变历程进行对比考察,研究发现,“一船一经营单位”的“小、散”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影响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借鉴荣成近海捕捞渔业持续发展经验,提出企业化改革是近海捕捞经营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过程中应确保渔船现有股东、渔民的利益,引导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牵头组建现代渔业企业,实施产业链纵向整合和多元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