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建议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适当修改。总则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指导原则,规定问责情节,增加衔接条款。问责情形中,科学设定问责门槛,强化对政治建设失职的问责,加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力度。问责方式中,统一规定问责影响,细化通报执行规定,完善对党组织的问责。问责程序中,明确启动机制,规范调查措施,限定调查时间,保障合法权益。问责保障中,建立报告制度,健全公开机制。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