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在国家实行简政放权政策的背景下,剖析规划许可的事权本质,引用公共管理与行政学的相关理论,对比分析地方层面规划行政权力分权所涉及的三种形式,对原有的规划许可行政分权进行改善,提出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变迁、行政体制改革和指导规划许可的动态行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