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等政策要求,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为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省探索出了一系列符合地方实际、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政策,如常州市武进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苏州市"三优三保"、盐

  • 单位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