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后格赖斯语用学的兴起,"可取消性检验"的效度不断受到质疑。针对这种质疑,必须重温格赖斯最初提出这一检验的旨归,重新界定其内涵,系统考察该检验之于后格赖斯意义层面和预设、蕴涵、语力等其他意义概念的适用性;藉此表明,坚持格赖斯经典取消性标准,既能维持该检验的效度,又能切实表征意义层面连续体之可取消性的梯度性特征。为了更加有效地探究与表征可取消性的梯度性等特征,不仅应当依靠语言哲学家的直觉判断,还可以借助实验语言哲学方法予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