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治理研究需要从基础理论上加以把握。可借鉴福柯治理态理论,分析基于现代性的风险社会特征,以新的角度对国家治理作宏观与动态理解,从而寻求达成风险社会治理的一般性理论。治理态理论主张现代国家治理是基于国家理性且根本目标在于规避不确定性的专业化管理领域,而作为"第二现代性"典型体现的风险社会的最根本特征是其系统性、不确定性以及实践与知识的专门化。因此,治理态理论为风险社会治理的一般理论提供了根本性概念架构。同时我们特别需要警惕,制度僵化和过度治理由于制度、文化及技术原因正成为当代社会治理的潜在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