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性气候变化问题在日益吸引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同时,已经从最初纯粹的环境和发展事务演变为国家和国际政治安全问题。发达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为名提出的碳关税,实质上是一种新型的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而言,如何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博弈中积极转型,提升应对碳关税的法制能力是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应当在现有国际法框架内主动调适和参与,并不断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环境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通过法律功能的发挥应对碳关税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