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应现代社会抗制新型风险的需要,现代刑法大量使用兜底条款的立法技术,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明确性存在矛盾,二者关系需要审慎认定。兜底条款明确性具有现实价值与规范价值。兜底条款的明确性应结合是否颁布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否科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情势变更等因素综合判断。兜底条款明确性的完善路径包括对不明确兜底条款进行提法修改、删除或另立新罪;赋予法官对兜底条款明确性的法律解释权并建构多维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最高司法机关涉兜底条款的案例指导制度、注重判决书的说理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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