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英《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已成定论。《南京条约》的不平等主要体现在实质性方面,特别是割地赔款等内容,这是英方使用武力形成的对清方的不平等。该条约还存在另类不平等,体现在清方谈判人员追求在中文本的称呼、格式、措辞等方面表现出清方高于英方一等,以维护清朝皇帝的面子,掩盖谈判人员的无能,以及淡化该条约不平等的实质。《南京条约》中文本是由英方译员翻译的,一些措辞形似显示大清皇帝居尊的口气,以顾全皇帝的脸面,使条约更容易被清方接受。但这些不对等翻译只体现在中文本之中,丝毫无损英方所获得的实际利益,却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利益,加剧了条约的不平等性。这一史实值得认真考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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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