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课堂教学质量是保障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需要从校级督导、院级督导和学生等多元主体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公平性视角出发,分析不同主体评教结果的差异性。调研结果表明多元主体对同一教师客体评价的分数和排名均有一定程度的偏差,甚至有20%的教师在学生、校级督导、院级督导的评教排名中存在超过50%的差异幅度。三者之间的相关系数偏低,直接简单加权计算综合分数有失公平,必须考虑各个主体在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参照物及评价权重方面的不同。可以采取设计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搭建规则设定和组织流程体系、构建基于公平度算法的教学质量平台等措施,解决高职院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源头性的不公平问题,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改革与教育评价创新提供参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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