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在2004年写了《陈设设计》一书,书中谈到具有使用功能的物品如何转换成拥有审美功能的物品,谈到了既无审美功能也无使用功能的物品如何转换成陈设品的方法……可以说,在没有改变陈设内涵的前提下,把原有陈设的概念加以延展扩大,所以原室内设计学会老会长曾坚先生认为,此观点将陈设品的概念拓展了,并揄扬有加,称之为对室内设计理念的新贡献。最近我在编写《室内陈设设计规范》,在术语解释中如此表述:"陈设品是指具有文化内涵、历史意义和视觉审美的、可与主体结构相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