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和土地招拍挂出让办法不断推高房价,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开征房产税成为抑制房价、推动土地财政转型、解除地方政府财政危机的必然方向。开征房产税,房产保有环节存在法理上的可税性和重复征收的争议,同时可能引发房地产泡沫破裂,前后不公及税负加重,以及税基、税率与征收依据等问题。可以尝试住宅土地机制改革,对已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的房产进行先交后退,拓宽税基,以人均面积标准计征,实施起始低税率和累进税率制度,以房产实际价值为征收依据等办法进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