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福建省财政厅先后印发《福建省省级部门预算事前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为下一步推行全面绩效评价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