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作为一种审美艺术,作者为了想要表达其作品精神内涵,利用语言作为桥梁,将文字从普遍可读性润色成具有独特审美性,从而利用语言的美将文字的美展现到极致。文字的美包含范围广泛,每一种美具有其独特的色彩。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鲁迅先生杂文集《野草》中的几篇文章融入了刚性美、暴力美、矛盾美、留白美,展示了文学中语言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