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出发,我们可以将该隐对亚伯的谋杀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自然意义上的,此时,该隐对于亚伯的杀害是一起完全可能的自然事件;第二个层次是伦理意义上的,此时,谋杀变成了一起不再自然的伦理事件。主体正是在这一自然向伦理的转化过程中,在自然与伦理的纠缠中,将自己塑造为守护者、被选中者、亲近者,塑造为担负责任的那个"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