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甲午战后,台湾总督府在建立殖民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对台湾盐政进行殖民化改造,其实质则是将清政府时期的盐业专卖制度实现重构。这一重构过程主要包括对原有专卖制度的管理体系进行重建,通过设立台湾盐务局及专卖局盐务课等专门性盐务机构,实现对盐业专卖体制的管理;其次确立新的专卖法规体系,通过颁布一系列新的盐务及盐田章程,推动台湾盐田开发,以法制为名,控制盐业产销过程;再次调整旧有的盐业资本体系,在继续利用台湾本地资本投资盐业的同时,加快日本盐业资本的侵入,形成以日本盐商为主体的资本体系。这些措施毫无疑问地是台湾总督府构建殖民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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