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执行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过程中衍生的问题,本文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的法律性质、检查主体、检查的法律控制等三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为促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的合法性、规范性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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