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与法考存在一定程度的紧张关系,受此影响,法学本科教育对法考存在迎合模式、祛魅模式和放任模式。当前,各院校应着力构建法学本科教育与法考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明确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育定位、合理安排法学专业的主修课程、强化案例教学和实习实训、科学构建法学本科教育与法考的良性互动机制等措施,以消解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两者协调的耦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