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度贫困地区既是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三者在地域分布上高度重合,实施林业生态扶贫是贫困地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实地调查表明,我国的林业生态扶贫实践模式主要分为生态补偿扶贫模式、生态产业扶贫模式、生态搬迁综合扶贫开发模式等三类。基于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比较评估分析发现,生态补偿扶贫模式是林业生态属性带来的资产性收入,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再分配范畴,这种扶贫模式精准度较高,短期内扶贫成效也较为显著,但可持续性不足。相比之下,林业生态产业扶贫可持续性强,但林业产业尤其是林业第一产业投入大且周期长,单纯实施生态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侵蚀林业产业扶贫模式的实施成效,尤其是会对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投资林业产业的意愿形成明显的抑制作用。为此,林业生态扶贫实践必须探索建立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平衡的综合反贫困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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