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是未来发展的人口基础,既有挑战又有机遇。老年人是社会财富而非包袱,创新认识老年人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势在必行。我国老龄社会呈现出长寿化与少子化并行、年龄老龄化与能力年轻化并存、寿命持续延长与退休年龄停滞同在、受教育年限增加与生命周期的生产性时长缩短共存等一系列矛盾。现行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均以60岁为老年门槛年龄标准,这是缘起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制定的男60岁、女55岁和50岁退休的年龄标准,与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及未来已经严重脱节,亟待改革。21世纪中叶以前的平均预期寿命继续延长、低龄老龄化特征以及同一年龄节点的老年人能力“年轻化”趋势,创造了重构老年人年龄和改革退休政策的窗口期。基于老年人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深入分析,提出在实践中增强老年界定和制度安排的灵活性,促进理论和政策向老年人口“年轻化”的现实靠拢。未来建议:一是完善以弹性退休为主导的延迟退休配套政策,将退休时机的选择权交给个人;二是施行平滑渐进式的退休过程,让退休过程与个体的衰老过程相吻合;三是制度支撑和民生牵引共同保障老年人劳动意愿充分发挥,助力粗放的人力资源开发方式向精细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