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协商的内涵是,在党的领导之下,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工作机构在行使其法定职权时,与政府部门、"一委两院"及社会各个方面人民群众建立沟通机制,就相关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所关切的重大利益分配问题进行商谈对话,达成相互理解,从而形成公共理性的过程。本文基于对深圳市宝安、坪山和盐田三个区人大常委会及其街道工委在人大协商机制方面的创新案例的考察,总结出人大协商在提升治理效能方面可以起到的作用:一是有效化解基层治理困境,提升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二是提升政府回应性,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三是激活基层人大在重大事项决定、代议和监督方面的能力,推动地方人大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四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在基层人大协商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推进提供了经验。同时,深圳基层人大协商机制的创新效能,存在着一定的条件与制约因素;其能否推广,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