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西方现代宗教(religion)概念的来源,religio一词在古罗马时期便已产生,最初指古罗马人对未知事物的敬畏和顾虑之情,以及对罗马城邦诸神的崇拜。基督教兴起之后,阿奎那将其定义为附属于四枢德之一的正义的一种道德德性,并确立了"religio本身-内在和外在行为-过度和缺失的相反恶习"三段式的标准论述。耶稣会士高一志依据利玛窦的文化适应策略将religio译为"钦崇",在《修身西学》中首次系统呈现了阿奎那关于religio的三段式标准论述,同时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有其创新之处。多明我会士赖蒙笃在《形神实义》中亦译介了这一概念,其论述在参考《修身西学》的同时,也呈现出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