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深圳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居民可否依法参保、享受社保待遇?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社保方面可否享有"市民待遇"?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号角吹响,随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等国家、省、市关于服务大湾区建设系列文件下发,"如何为港澳居民提供与国际一流湾区建设需求相适应的社保经办服务,促进深港澳人力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为粤港澳大湾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支持?"成为深圳市社保局着力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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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