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面临一系列独特社会责任新问题,也能够基于自身资源与能力优势进行有效自治理。自治理并非排他性自我管控而是参与治理。自治理与公共监管形态的“他治理”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或互补关系。腾讯公司尝试通过价值观引导、技术控制、制度约束、跨组织治理等管控自身社会责任问题,但总体上更多是对周期性涌现的公众质疑与监管压力的被动应急回应。超前自治理有助于赢得良好监管环境、拓宽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