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支持起诉在《民事诉讼法》总则中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措施,使得检察机关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时一直处于摸索状态。但是由于近些年最高检察院推行业务创新,基层检察院民行部门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数量在逐年增加,相应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理论储备。在实践中,广大民行检察干警对支持起诉制度的讨论也在逐渐升温,其中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中的期限问题就是广为讨论的问题。本文以《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为基础,结合司法实践,进行探讨,以达到明晰法理、丰富实践、促进立法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