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社会正处在由集体化制度向承包责任制转型的历史阶段,对集体生产资料的下分到户,成为广大农村实现体制过渡的关键一环。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的沈家村在中央的政策肯定、上级的行政指导下,以生产队为单位,因地制宜地对全大队的生产资料进行了统筹分配,其对耕地、股金、生产工具类固定资产的分配过程和方法,揭示了国家权力与农村社会相互碰撞的具体场景,也呈现出农村基层在实践中的地方色彩与灵活性,而村民对于分配的不同态度,则是体制迅猛变迁下国家与地方社会复杂矛盾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