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经济性评奖是政府对企业的绩效、质量、管理、标准、创新、信用等经济性行为进行评奖的行政手段。现有文献很少对政府经济性评奖的内在机理进行深入地研究和分析。本文分析认为,政府经济性评奖不是基于"市场失灵",而是政府通过对市场主体进行干预,促使企业与政府主动积极合作,以便利政府的政绩考核、职能履行和利益实现。从其本质特征上看,政府经济性评奖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实证结果表明,政府经济性评奖与企业绩效存在负相关关系,影响机制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增加。因此,本文提出减少政府经济性评奖对企业的干预,建立政府"正面行为"专项清单制度,规范培育市场化社会化评奖机构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