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性论证的形式化既体现了法律解释理论的时代延伸与演化,又是在法律解释与论证中融入人工智能成果而形成的一种研究趋向。作为一种论证型式,目的性论证源自作为解释规准的“目的解释”;而目的性论证的形式化源于对人工智能法律建模的反思。在法律人工智能语境下,目的性论证的形式化涉及知识表示中引入目的与价值、价值权衡的形式化、作为一种论证型式的形式化。但是,目的性论证的形式化还面临知识表示难题、价值排序难题、实践性难题。这些难题的解决需要运用文本解析技术辅助知识表示、以后果考量化解价值评价难题、模型设计要为法官裁量保留适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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