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一种独特的民事共同责任类型。出于便利权利人寻求救济的需要,实体法赋予了权利人起诉主体选择权,但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因程序规则供给严重不足,导致法院在诉讼形态的选择、案外人程序保障限度以及判决主文的表述等问题上做法多元,有必要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内外部关系出发,在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的视角下建构不真正连带责任诉讼程序运行机制。诉讼阶段可综合考量"程序保障、诉讼经济、案情查明"等因素,将未被列为被告的终局责任人以辅助型第三人或证人的身份进入诉讼系属,并获得一定程序保障;责任确定阶段通过判决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遮断胜诉原告就相同事实另行主张的权利,从而兼顾各方诉讼主体的利益和纠纷解决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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