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民法典"绿色化"与民法基本理念——自治精神——多有抵牾,因此对其"绿色化"究竟到什么程度,是必须直面的难题。在民法典之外,环境法规范对生态环境提供了更为综合、更为全面的保护,这些规范应当以什么形式表现以及是否可以进行法典化,是另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民法典编纂也为制定"绿色法典"提供了挑战与机遇,使得我们有必要在讨论民法典的"绿色化"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民法典与环境法典的关系。问题的提出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