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洲人权法院就大规模监控所作的判例不仅对欧洲国家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欧洲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也有参考价值。通过历史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发现,因技术背景的变化,以及大规模监控与有目标的监控存在显著不同,欧洲人权法院于2006年在Weber and Saravia v. Germany案中建立的大规模监控审查标准已经不再适用。2021年5月25日,欧洲人权法院在Big Brother Watch and Others v. the United Kingdom案中,以Weber标准为框架,反思Weber案之后的相关判例,架构了符合大规模监控具体特征的新的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