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广西14个地级市,从土地利用强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4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各个指标的均值与标准差的组合确定评价标准,并利用遗传投影寻踪模型对标准进行检验。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到各个地级市的土地集约利用等级。结果表明,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处于Ⅰ等的地级市为贺州和崇左;处于Ⅱ等的为河池、来宾、贵港、钦州和防城港;处于Ⅲ等的为梧州和玉林;处于Ⅳ等的为百色;处于Ⅴ等的为南宁、柳州、桂林和北海。评价结果为Ⅴ等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最高。广西各地级市的土地集约利用等级分布较不均衡,这种非均衡布局不利于今后的发展。广西应该使各个地级市之间产业布局整体化,互相促进,减少差距;严格限制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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