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废城市”作为一种新形态的城市管理理念,由保罗·帕尔默(Paul Palmer)于1973年首次在化学物质中进行资源回收中提出,并第一次使用了“零废弃”的理念。“无废城市”理论包含着关于循环利用、绿色回收、高效监管等理念,与习近平整体环境观以及生态文明思想中的部分观点不谋而合,同时对先行的环境监管中的监管模式、治理体制、问责机制等体系化建设有着重要启迪作用。因此,从“无废城市”理论的视野下,探讨我国环境监管的创新发展和未来展望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 单位
    新疆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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