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7年2月发布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开始,我国开始通过立法手段加强对于商业秘密权利的法律保护。商业秘密权利是指在对社会公布的知识产权之外的商业主体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处于不为公众所知的、具备一定商业价值的信息的权利。保护商业秘密主要通过界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信息,通过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范围,课以法律责任来进行实现。我国从2007年至2020年颁布的法律文件之中不断加强对于秘密信息的保护,但却与从业自由原则产生了冲突。自2021后半年的最高院判决之中存在重视从业自由并且保护从业者的视角和判决,对于处理秘密保护和从业者自由之间的矛盾有重大进展,更利于从业者运用学到的知识进行合法的创新、使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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